客户要求开房 37岁女业务员顺势玩起仙人跳

日前,苏州太仓一名在网上兼职做房产中介的女业务员,在客户提出"开房"的无礼要求时,决定欲擒故纵,和一名男性友人一起策划,玩起了"仙人跳",待拍下不雅照后敲诈客户 25 万。然而,客户次日即反悔,女业务员随即"贼喊捉贼"报警称自己被强奸,却不想露出马脚被拘。


陈某和沈某被警方控制

6 月 11 日上午,37 岁的女子陈某来到太仓市公安局金仓湖派出所报警,称自己被人强奸。接报后,金仓湖所迅速会同刑大开展联合调查。民警询问后了解到,陈某于前一晚九点左右在宾馆被王某强奸,后经其朋友沈某解救,侥幸逃出,于 11 日早来所报警。可是当民警向陈某提出种种疑问时,她却支支吾吾闪烁其词,只一味强调自己是受害者,要求警方严肃查处"强奸犯"。

等民警安抚陈某后,联系找到涉案男子王某及陈某口中的朋友沈某,将二人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。民警在核对三人陈述时,发现三人对事情的描述存在多处不一致,这引起了民警的警觉,对案件进行了深入调查。

在民警再次对陈某询问时,民警对其陈述的细节一一进行了询问和求证。在民警的多番追问下,陈某漏洞百出,无力自圆其说,只能颓然供述了案件事实。

原来,陈某此前在网上兼职做房产中介,王某通过搜索房产信息加陈某为好友,两人约定好通过陈某买房。临近买房时,王某向陈某提出无理要求,表示中介推销出去一套房有不少好处,自己通过她买房又有什么好处。明示陈某要与自己开房。陈某开始严词拒绝,后来又抵不住卖房得到的利益。犹豫之际,陈某的朋友沈某听闻此事,怂恿其答应王某的要求,然后再联合起来敲诈王某。

于是,陈某先在社交软件上与王某打起了太极,假意答应,默许了王某开房的要求,欲拒还迎地"稳住"王某。6 月 10 日,王某定好宾馆,等陈某与自己相会。此时,沈某立马破门而入,拍了王某的不雅照,并顺势提出"损失赔偿" 25 万,否则就报警告王某强奸。

迫于形势,王某当晚答应了要求,但次日即反悔,陈某遂与沈某至派出所报警自己被强奸,试图通过警方获得赔偿,不曾想纸包不住火,最终把自己送进了班房。

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,目前,陈某与沈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太仓警方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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